▲媒體報道的社交平臺上有關個人“債務重組”的廣告等信息。圖/社交平臺截圖
債務人通過“債務重組”,真能擺脫個人債務危機嗎?
近年來,隨著社會經濟的發(fā)展和互聯(lián)網金融的普及,一些所謂的“債務重組”中介紛紛涌現(xiàn),聲稱可以幫助負債人擺脫債務困境。
據(jù)每日經濟新聞報道,社交平臺上宣傳的“債務重組”中介通過“借新還舊”、提供墊資方式幫助負債人“重組”債務,但實際操作中收取高額服務費和“砍頭息”,導致債務越滾越多。
然而,這些中介究竟是負債人的“救命稻草”,還是飲鴆止渴的“砒霜”?
在社交平臺上,“債務重組”和“債務優(yōu)化”被一些中介宣傳得天花亂墜,似乎是解決負債問題的“靈丹妙藥”。但仔細觀察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這類“債務重組”中介不過是企圖用夸大宣傳,繼續(xù)坑騙負債人那可憐的“錢包”。
這種套路一般有兩種:一種是通過“借新還舊”。中介建議負債人用新的貸款來償還即將到期的舊貸款,甚至利用五險一金等擔保獲取低息貸款。然而,這種方式不過是對債務層層加碼,不僅不會解決根本問題,反而使債務越滾越多。
另一種是提供高息墊資服務,中介會先提供墊資讓負債人償還舊債,再幫助其申請新的貸款。這樣的服務往往伴隨著高額的“砍頭息”,最終使負債人的債務大幅增加。
實際上,無論是哪種方式,本質上都是“拆東墻補西墻”,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債務問題。相反,這些中介通過高息墊資和“砍頭息”等方式,使得負債人在每一次“重組”過程中,都要支付高額費用,導致債務不斷擴大。
正如有親歷者講述的那樣,借新還舊5年時間,從負債3萬多“滾”到70萬。這種循環(huán)最終只會讓負債人陷入更深的困境,甚至可能面臨信用破產的風險。
有律師指出,中介教唆貸款人借新還舊,不僅在經濟上損害了負債人的利益,還存在嚴重的法律風險。
根據(jù)《刑法》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編造引進資金、項目等虛假理由,使用虛假經濟合同、證明文件、產權證明作擔保等方法,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、數(shù)額較大的行為,可能會構成貸款詐騙罪。
此外,中介提供高息過橋墊資的行為,如果沒有取得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,還涉嫌非法經營罪。即便中介的行為未達到非法經營罪的標準,但其通過高利息轉貸他人,依然可能涉嫌高利轉貸罪。這些行為不僅違法,還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,必須引起高度警惕。
面對“債務重組”中介的種種亂象,政府和監(jiān)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相關市場的監(jiān)管和整頓。
首先,應加大對非法中介機構的打擊力度,切實保護負債人的合法權益。其次,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明確“債務重組”服務的合法范圍和標準,防止不法分子鉆法律的空子。此外,金融機構還應加強風險控制,嚴格審核貸款申請人的資質和用途,防止資金被不當利用。
尤為重要的是,對于負債人來說,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理性,避免陷入“債務重組”的陷阱。當面臨債務問題時,應主動尋求合法的途徑解決,如通過正規(guī)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展期或與債權人協(xié)商還款計劃,而不是依賴中介的“快速解決方案”。同時,可以尋求法律咨詢和專業(yè)的財務建議,評估自身的債務風險和還款能力,制定切實可行的債務償還計劃。
一個人越是“身處逆境”越要警惕新的陷阱,切勿病急亂投醫(yī)。
撰稿/查志遠(新京智庫研究員)
編輯/王言虎
校對/陳荻雁